先去確立 【97/4/30 黑白寫-1】~先去確立 ←(點我) 下午惠淇和旻純要前往「鳳山國小」上簡易急救講座時,拿給我那將於本週六(5/3)假會館,為咱們「救生團」所規劃辦理【高級急救員訓練班←】之課程表 (已掃描上傳公告)。 為了鼓勵救生教練(含救生員),能朝〝雙棲教練〞道路邁進,可是耗費大家很多苦心。記得在前年九月本會開辦「第六期救生教練訓練班」時,個人有鑑於用人原則,即有此一想法,只是礙於當時總會訓練規章中,並無相關規範而改以鼓勵方式進行。 今年度總會於增修訂公告之 591水上安全訓練辦法中,已將救生教練證照於到期換證時,需檢具「急救員」以上之資格,使得重新換發之規定納入,而為避免日後各員接受複訓之困擾,加上本會目前的急救訓練與服務業務,確實需要再添增人力需求之考量,遂再度鼓勵所屬能往這個區塊發展,期日後對「紅十字會運動」之推展,能更有效益協助促進,使增廣多元服務。 我們要感謝吳定賢教練 (PS:聽說他的愛狗失蹤了←) 的穿針引線,幫忙邀集大家一 酒店兼職起來進階參訓;同時也要感謝其開班教練?濱兄與全體高級急救教練群,基於替支會養成培植人才,秉持以往熱心奉獻之精神,予犧牲假日來幫忙相關課務之順利進行;尤也要對於所有報名參訓的學員們(含外界人士),同樣把時間空出來使齊同學習,這點個人要特別感佩大家的辛勞。 早上我同會裡「訓練組」楊幹事談到,以後支會開辦任何進階教育,舉凡高級急救員班、急救或救生教練班,以及其他相關「備災救災」領域之專才訓練,一定要把握 房屋買賣該用人原則,亦即是可以協助各項業務發展為基礎目標,如果平時表現就不好、或者只想混個資格經歷,卻不願意參與日後該「志願服務」的,我們都應該審慎考慮,避免浪費資源。 而確實平時服務熱誠及態度不錯的,就算他沒有這個意願,我們也該想辦法來鼓勵參與,讓他們可以有更多機會來成長、使提升自己的本職學能。而我也說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站到台上講課,但擔任助教相信綽綽有餘,至少在相關人力運用補給上面,我們能夠有更多的資源來結合調配,這 酒店打工是現狀支會應該予以正視策動的。 惠淇說,媺鶯這星期天要搬家,福哥要去幫忙,故兩位要請假半天,問我怎麼辦?如果依照該訓練辦法←第七條規定,當然是要以全程參加訓練,並經學科、術科測驗成績均達70分,方可取得該證書。如果開辦教練可以替其補課修滿時數,當然可以准予所請,然請假不得超過學程十分之一,亦即六小時之規範。 她說有要求其他學員請假超過一小時,不得參予考試之要求,如果答應他們會不會造成其他人之誤解,使困擾班務之進行。其實這項規範立意很 網路行銷好,但有時候還要端看他們的學習背景,使作為判斷之參考。我說他們兩個都具備有EMT-1之資格,且實地參與著「紅十字會救災隊」第三大隊之運作,因此應可以個案考量。 當然還是要依規定補足時數,必免落人口實。而要是其他人仍有意見的話,只要他們可以提出具該EMT-1資格,就同步比照辦理,沒有問題。我想這般處置模式,就是如同上方所述,只要是願意付出且績效良好,我想一些不方便之處,在不違背情、理、法下,是可以允許適當之請求的。 當然依制度規章行事是大家應該遵守的,但有些實際 591執行面的貼切作法,也是可以來加以變通的,如果太過襟持未必是一件好事,但如太過鬆散也似乎交待不太過去,因此在各方面拿捏之間,仍盼相關主責人員應多方比較。而不管怎樣的處遇,我想都應該確實掌握到,我們真的很需要用人的目的,如果此方向不先去確立的話,那還有必要那麼辛苦、並且耗費那麼多時間精神,大費周章去辦這個訓練班嗎?對吧!樓上要開會了,先這樣…97/4/30(三)晚于紅會 PS:感謝總會「賑濟與志願服務處」楊專員E來97/4/23 在總會「97年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上,和陳總會長及陳副會長之合影照片。 酒店工作 陌生老闆請她一碗麵 多想想別人的好,忘記別人的不好那晚,佳芬跟媽媽吵架之後什麼都沒帶,就隻身往外跑。可是,走了一段路,佳芬發現,她身上竟然一毛都沒帶,連打電話銅板也沒有!她走著走著,看到前面有個麵攤,香噴噴的,好想吃!可是,她沒錢!過一陣子後,麵攤老闆看到佳芬還站在那邊,久久沒離去,就問 :「小姐,請問妳是不是要吃麵?」「可是...可是我忘了帶錢」佳芬不好意思地回答。「沒關係ㄚ,我可以請妳吃ㄚ!」麵攤老闆熱心地說:「來,我下碗餛飩麵給妳吃!」不久,老闆端來麵和一些小菜。佳芬吃了幾口,竟 賣房子然掉下眼淚來。 「小姐,妳怎麼啦?」老闆問。 「沒有啦,我只是很感激!」佳芬擦著淚水,對老闆說道:「你是陌生人,我們又不認識,只不過在這裡遇到我,你就對我這麼好,願意煮麵給我吃!可是....我自己的媽媽,我跟她吵架,她竟然把我趕出來」,還叫我不要再回去!....你是陌生人都能對我這麼好,而我自己的媽媽,竟然對我這麼絕情!老闆聽了,委婉地說道:「小姐ㄚ,妳怎麼會這樣想呢!妳想想看,我只不過煮一碗麵給妳吃,妳就這麼感激我,那妳自己的媽媽,煮了十多年的麵和飯給妳吃,妳怎麼不會感激她呢?妳怎麼還要跟她吵架?」佳芬一聽,整個人楞住 結婚了!是ㄚ!陌生人的一碗麵,我都那麼感激,而我媽一個人辛苦地養我!也煮了二十多年的麵和飯給我吃,我怎麼沒有感激她呢?而且,只為了小小的事,就和媽媽大吵一架。匆匆吃完麵後,佳芬鼓起勇氣,往家的方向走,她好想真心地對媽媽說:「媽,對不起,我錯了!」 當佳芬走到家巷口時,發現疲憊、著急的母親,已經在四處張望她;當看到佳芬時,媽媽就先開口說:「阿芬ㄚ,趕快回去吧!我飯都已經煮好,妳再不趕快回去吃,菜都涼了!」 此時,佳芬的眼淚,又不爭氣地掉了下來!有時候,我們會對別人給予小惠「感激不盡」,卻對親人,父母的一輩子恩情「視而不見」! 轉貼網路流傳 個人信貸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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