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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20歲的李某帶19歲女友來京闖盪,找不到工作,他讓女友賣淫賺錢。近日,通州法院一審以介紹賣淫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8個月。
  去年8月,李某和女友張某來京打工,張某中專畢業,但一直沒有找到合適工作。其間,李某聯繫到了老鄉王某。王某告訴李某,可以讓張某做“小姐”賺錢,李某為錢動了心,便介紹女友張某和另一名女孩賣淫,張某為了生計也同意了。
  他們一起在通州區租了民房。每天,張某和另一女孩在車裡等著,王某和李某在大街上招攬到客人後,女孩和客人到出租房內進行賣淫活動,李某負責在外面望風收錢。
  據悉,賣淫女一天能賺1000餘元,每次賣淫獲得的收入由王某分走一半,剩餘的錢由李某和賣淫女花費。一個多星期後,因有人報警,李某被抓,王某則逃逸。
  法院認為,李某的行為構成介紹賣淫罪,綜合考慮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原標題:小伙來京找不到工作讓19歲女友賣淫賺錢)
(編輯:SN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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