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寶山“6·22”槍案13日在辦公室出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範傑明被公訴機關以故意殺人、搶劫、搶劫槍支、非法買賣槍支等罪名提起公訴。
  範傑明於2013年6月22日因與單位同事發生糾紛,先後殺害同事巴里島、黑車司機、部隊哨兵等6人,並致4人受傷。庭審現場,他冷靜回憶了案發經過,也對被害司機和哨兵表示了愧疚。
  庭審當天,部分受害者汽車借款的家屬也來到法院旁聽。與範傑明的冷靜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家屬們幾乎一直泣不成聲,連稱“太殘忍”。
  綜合新華社電
  殺人動機我是激系統傢俱情殺人
  13日上午9點半,被告人範傑明身著迷彩軍大衣、戴著債務整合手銬走上被告席。
  開庭前,審判長宣佈:根據最高法院的相關規定,對於重大案件被告人,可能發生自傷、自殺等危險行為的被告人,不得解除戒具。因為本案系重大案件,且被告人在看守所曾發生過自傷行為,所以今天庭審不解除被告人的戒具。值得註意的是,範傑明下身穿的長褲也是案發當天所穿的。
  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範傑明對公訴機關就他殺害的第一個人——工廠同事張某的細節提出了異議。公訴機關指控範傑明殺害張某是“有預謀的行為”,而範傑明則辯稱自己與張某產生糾紛後“激情殺人”。對於與張某的矛盾,範傑明認為是“利益矛盾”,而不是起訴書所說的“為泄私憤”。
  範傑明回憶當天的情形時表示,自己並沒有預謀殺害張某。當天範傑明回到工廠發現不少設備、材料被搬走了。他在五金倉庫門口碰到張某後便表示不同意張某隨便將倉庫中的東西搬走,“過去的就算了,倉庫里剩下的鋼筋你們不能再拿了。”張某則對此矢口否認,兩人因此發生口角。範傑明回自己的辦公室拿了瓶硫酸,裝入註射器中。兩人第二次見面時再次發生衝突,範聲稱張某威脅他“搞死你全家”,被激怒後將硫酸噴向對方。
  “他捂著臉蹲下,嘴裡卻還在罵我,我拿起牆邊的一根鐵管就朝他頭部打過去。”範傑明回憶說,打完第二下,他發現張某已經倒地不動,他擔心外面的人聽見張某呼叫,又繞到前面再度用鐵管猛擊張某頭部,確認他身亡後,才試圖掩蓋屍體並清除血跡。
  略顯悔意我感到很後悔和愧疚
  殺害張某的事被工廠工人發現後,範傑明迅速逃逸,開著從親戚處借來的車,來到前妻家,取走放在那裡的獵槍、彈葯等物品。他出小區後攔下一輛黑車,說要去周浦。“我當時想找個僻靜的地方搶了他的車逃去安徽,但沒有想要殺他。”範傑明說。
  範傑明讓司機把車停在一個僻靜處,趁對方打電話時,掏槍對他說,我要車你走吧。他欲搶車逃安徽,投奔妹妹。據範交代,黑車司機略遲疑後罵道,想錢想瘋了?拿假槍嚇唬人!司機隨即撲上來,範傑明將獵槍子彈上膛擊發,致司機當場死亡。
  範傑明稱這個意外刺激了他,已連殺兩人的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打算趕回工廠報複張老闆等人。由於擔心自己只有一把獵槍對付不了對方十多人,曾在部隊服役的他便又動了去部隊搶槍的念頭。範傑明交代,打定了搶槍的主意之後,他曾前往一處海軍某部隊。他上前與哨兵攀談時,該哨兵很和氣,還熱情地給他指路。範傑明覺得這個兵不錯,因自己也是當過兵的人,想來想去沒忍心下手。於是,找到另一處部隊所在地,用獵槍殺害哨兵,並搶奪了槍支。
  範傑明回憶當晚時表示,搶完槍後自己又駕駛黑車回到工廠,看到現場有警車警燈閃爍,本來不想驚動警方,但當時殺害張老闆的願望太強烈了,所以想繞開警車和警察,殺死張老闆。當晚11時許,範傑明回到工廠後,在工廠大門口遇到李致中等人,便開槍殺害李致中等3人、擊傷2人,進入廠區後又射傷一名民警。範傑明供述,在工廠開槍時,由於民警身著便衣,並不知道自己開槍打的是民警。在打傷民警後,範傑明被制服,一天之內共造成6人死亡,4人受傷。
  “對於殺害司機和哨兵,我是很後悔和愧疚的。我曾經也當過兵……一下子家破人亡了。”一直態度冷靜、條理清晰的範傑明說到這裡,低下頭聲有哽咽。
  上海市二中院將擇日對該案作出宣判。
  [庭審細節]
  嫌犯:殺張某與我兒子無關
  案發當天,範傑明是與兒子一起翻牆進入工廠內的,而且範傑明在殺害張某時,其子也在現場,故公訴機關指控“範某伙同其子”對張某實施了殺害。對此範傑明也提出了異議,他表示“殺張某是我一個人乾的,我兒子沒有參與,與我兒子無關”,他只是參與了對屍體的處理。
  對於相關證人的證詞,範傑明也在庭審中提出異議,他認為“工廠工人是分不同派別的,有些人是另一派的,他們的證詞並不公正”。
  (原標題:殺害6人,他只對司機、哨兵表愧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vojpeo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